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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區活動中心電費核銷

社區活動中心電費整年度最高補助3000元,請於12月1日前【社區公文、領據、支出明細表、原始支出憑證、切結書....等】送至本所核銷。

 

★★★倘若電費已於社區照顧關懷據點等其他計畫或用途核銷,不可再重複申請核銷。

 

★★★ 電費單據若遺失,請至台灣電力公司申請〝繳費證明〞並填寫切結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