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選公告期間自本(111)年12月30日至(112)至1月9日止,預計錄取1名。 1.協辦公園路燈管理所業務,係維護公園、路樹管理及路燈維護等業務及其他臨時相關交辦工作。 2.待遇及工作時間:按月給付,每月新台幣26,400元整,並有勞保、健保、勞退;每日工作時間以8小時為原則,並由本所需求彈性調整運用。 3.僱用期間:暫定112年1月16日(實際進用日以本所通知錄用日為主)起至112年12月31日止。 報名表及簡章詳如附件檔案
徵選公告期間自本(111)年12月30日至(112)至1月9日止,預計錄取1名。
1.協辦公園路燈管理所業務,係維護公園、路樹管理及路燈維護等業務及其他臨時相關交辦工作。 2.待遇及工作時間:按月給付,每月新台幣26,400元整,並有勞保、健保、勞退;每日工作時間以8小時為原則,並由本所需求彈性調整運用。 3.僱用期間:暫定112年1月16日(實際進用日以本所通知錄用日為主)起至112年12月31日止。
報名表及簡章詳如附件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