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製造、輸入或販賣肥料請依肥料管理法規定辦理。 (二)網路販賣分裝肥料,處新台幣五萬元以上二十五萬元以下罰鍰。 (三)購買肥料請認明肥料登記證字號及完整包裝,保障自身權益。 更多資訊請至農糧署全球資訊網(https://www.afa.gov.tw/)首頁 >農糧業務 >土壤肥料專區 >肥料廣告資訊服務專區供下載。
(一)製造、輸入或販賣肥料請依肥料管理法規定辦理。
(二)網路販賣分裝肥料,處新台幣五萬元以上二十五萬元以下罰鍰。
(三)購買肥料請認明肥料登記證字號及完整包裝,保障自身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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