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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訊物品回收

  • 單位:雲林縣土庫鎮公所

環保署公告可回收資訊物品有八項

主機板、電源器、機殼、可攜式電腦(包含筆電、6.5吋以上17.4吋之平板)、硬式磁碟機(內建或外接的電腦資料儲存裝置)、

鍵盤(不包含數字鍵盤)顯示器(27吋以下影像輸出裝置)、印表機(不包括大型商用多功能事務機)、

資訊物品回收經過處理,可提煉出金、銅、鐵、鋁、塑膠、玻璃等‚能循環再利用,降低環境負擔

注意,印表機的碳粉匣並非回收項目,使用完畢可交由製造商協助回收

手機雖未被歸列在資訊物品中,仍需要回收,可交由清潔隊、通路賣場、電信業、手機品牌門市等管道回收

廢資訊物品回收管道及相關資料,可至行政院環保署 資源回收網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