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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補助辦理111年度「整合性預防及延緩失能計畫-子計畫2長者整合性預防及延緩失能計畫」分項2-長者健康促進站計畫申請作業須知

  • 發布單位:雲林縣土庫鎮公所
  • 單位:雲林縣土庫鎮公所

一、為避免資源重複使用,旨揭計畫排除本縣164個C據點辦理單位,全縣20鄉鎮各招募1家單位辦理「長者健康促進站」。

二、有意願申請之單位於111年3月18日前送以下資料至本局:

(一)計畫書各1份(須知附件2)及Word電子檔1份。

(二)長者健康促進站計畫申請單位審查表1份(須知附件1)。

三、申請資格:社區立案單位,如:合法立案之醫療院所、衛生所、學協公會、大專院校、社企團體、宗教團體及藥局,具備社區長者服務經驗或超過2處以上或多處服務地點者優先(每週至少需開放2時段)。

四、服務場地及場地設置基本規範:服務提供場地以符合最基本安全考量為原則,具無障礙空間為佳,地下樓層或2樓以上者需備有電梯,須投保公共意外責任險且訂定緊急事件處理流程。

五、補助作業申請須知請逕至雲林縣衛生局全球資訊網網站公告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