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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送修正後「雲林縣111年全縣語文競賽實施要點」,請查照。

  • 發布單位:雲林縣土庫鎮公所
  • 單位:雲林縣土庫鎮公所

一、依據雲林縣政府111年5月19日府教社一字第1112425031號函辦理。

二、配合111年全國語文競賽實施要點修正,主要內容如下:

(一)情境式演說競賽員其他自備之參考資料,均不得攜帶至預備席。

(二)修改原住民族語賽德克族之語言別名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