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雲林縣政府111年11月17日府社救二字第1110574262號函辦理。
二、指揮中心為持續促進社會經濟發展及兼顧民眾生活需求,參考國際防疫政策,採以篩代隔調整確定病例之密切接觸者全面採行「0+7自主防疫」,自本年11月7日零時起,研判為確定病例之密切接觸者(含確診後3個月內照顧其他確診個案者),一律免居家隔離,自與確定病例最後接觸日次日起算7天進行自主防疫,不再發送「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居家(個別)隔離通知書」。
三、相關配套及管理措施請詳閱指揮中心函及本部疾病管制署全球資訊網「COVID-19防疫專區及最新資訊」項下瀏覽參考運用)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