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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年5月廉政案例宣導-台中消防員安檢索賄 竟扯「人在江湖、身不由己」

  • 發布單位:土庫鎮公所
  • 單位:政風室

台中市政府一名蔡姓消防小隊長,2011年起挾安檢之名向業者索賄,且明知一間燒肉店的消防排煙設備有問題,還放水通融護航過關,日前被台中地院依貪污罪判刑6年10月後,再被懲戒法院判撤職並停任公務員2年。蔡員不滿被撤職,上訴竟稱自己「人在江湖,身不由己」,要求改輕判。懲戒法院二審近日再判他敗訴,撤職確定。

蔡男是小隊長,對於場所的消防安全檢查、檢修申報等業務,有主管及監督權力,2011年起,卻趁著安檢之際,向不同廠商收取賄賂2萬元與4萬元。此外,他明知有間燒烤店未依規定設置排煙設備,長期有違反消防法令排煙量不足的缺失,2015年間卻刻意護航,讓不知情的同仁在消防安全檢查紀錄表的「室內排煙設備」欄勾選「符合」等。

燒烤店通過複查後,蔡員又指示相關人等在消防安全設備檢修報告書上不實登載,使老闆免受罰鍰及支出排煙設備費用;2016年間,又叫同事在「室內排煙設備」欄勾選「符合」,並註記「有效通風」,讓燒烤店老闆免挨罰。另外,蔡員收到民眾捐贈給消防隊的支票後,竟侵占款項以清償賭債,行徑荒唐。

台中地院依貪污罪判蔡員6年10月徒刑,懲戒法院則判他撤職,並且停任公務員2年。蔡員不滿被撤職,上訴要求改判。蔡員不否認犯案,但主張消防安全檢查在執行上面臨著依法行政、公益、輿論、政治壓力、信賴保護間的競合,有微妙的平衡關係,著實「人在江湖,身不由己」。蔡員要求法院審酌父親過世,配偶負責家管,長男次男初入社會做工維生,一家四口僅靠他的本俸一半困難度日,突遭移送懲戒且判決撤職,無疑雪上加霜,「生活照顧請求權」被侵害,要求法官減輕寬恕。但懲戒法院第二審指出,懲戒法庭第一審已依憑卷證資料,敘明判決蔡員撤職的理由,並未違反比例原則,蔡員上訴求輕判無理由,應予以駁回,全案確定。

資料來源:自由時報記者吳政峰報導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35336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