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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年7月廉政案例宣導-中油大林廠採購弊案 2名百萬年薪工程師收賄遭重判

  • 發布單位:土庫鎮公所
  • 單位:政風室

中油大林廠修護組工程師王福江和工務組工程師佘賜鴻,被檢廉查出他們在承辦中油大林廠「可撓性泡沫軟管」等採購業務時,放任廠商圍標再收取回扣,年薪超過百萬的兩人,共收了828萬餘元的回扣,被高雄地院分別依貪污罪重判徒刑12年和10年2月。

判決指出,89年間起,中油公司大林廠開始採購可撓性泡沫軟管,作為安裝於油槽或化學槽作為排放油槽雨水、輸送消防泡沫用途,因代理進口該軟管的各廠商,為避免因競標關係致利潤降低,廠商馮錦山(旭榮機械工程公司、俊彥公司、海清工程公司、祥瑞公司、山麗工程公司實際負責人)、薛學駿(俊砡、高瀚、羽駿公司實際負責人)見有機可趁,與其他競標廠商達成投標協議(圍標)。

馮錦山、薛學駿為能順利達成圍標,竟與大林廠負責修護組採購業務的王福江及其他代理商協議,若圍標成功,依標案採購金額2%比例,支付賄款予王福江,剩餘利潤由馮錦山、薛學駿扣除成本支出後,交由其他未參與競標廠商平均分配,王配合開標及決標,並從嚴審查其他未配合的廠商投標資格。

檢調查出,馮錦山、薛學駿組成的圍標集團,得標中油公司大林廠「可撓性泡沫軟管」採購案的比例高達95% ,金額逾4億元,還在偵辦期間,揪出大林廠工務組工程師佘賜鴻也參與分紅。

高雄地院審理時,合議庭認定王福江從2009年至2015年共收取673萬餘元回扣、佘賜鴻從在2014年至2015年也收了155萬餘元不法所得;王在審理時坦承犯行,說自己在中油公司服務超過31年(屆齡退休時間為2025 年),月薪約10萬元,更打出悲情牌向法官求情說老婆罹癌,並繳回全部犯罪所得。

佘則否認犯行,說自己在中油公司服務30年,月薪8萬餘元,不可能做出違法的事;但合議庭根據相關事證,認定王收賄29次、佘收賄4次,依貪污罪重判2人各徒刑12年和10年2月,均褫奪公權4年,可上訴。

資料來源:自由時報記者黃佳琳報導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3596212